出院須知
1、出院時主管醫師開具出院證、出院記錄和其他相關病歷資料(門診病歷、出院證明等),并交代出院相關事宜。
2、如因保險報銷、評殘、繼續治療等原因需要復印有關病歷資料者,請患者本人(帶身份證)或代辦人(帶身份證及患者身份證)到病案統計室辦理。
3、離院前必須到住院收費處結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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